海晏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念好“三字经”
源头治理,念好“预防经”。在立案阶段对案件应做到慎重审查,依法慎用立案权。开展导诉服务,发放诉讼须知,告知诉讼风险,对群体性纠纷和敏感性案件,慎重受理;建立法官业绩考核制度,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提高司法效率,减轻群众诉讼负担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创新调解方法,提高案件调解率,并鼓励当事人自动履行,促使案结事了,从源头减少涉诉信访的发生;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加大对法官的教育、管理、培训力度,提高法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培养“公正审判,公正执行、准确解答,程序处访、以诚以信待人,以法以理服人,以德以廉感人”的作风。不断增强司法亲和力,减少涉诉信访的发生。
主动接访,念好“为民经”。积极开展法院“院长接待日”和 “法院开放日”等活动,落实领导包案、重点督办、联动化解等工作措施,做到有访必接、来信必复、处理及时。采取接访与下访相结合的形式,保证院领导及相关业务庭负责人在固定工作日接待涉诉信访。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集中梳理、归口办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涉诉信访排查调处机制,坚持经常排查和集中评查相结合,由分管领导牵头定期分析、定期交办,明确责任,限期解决。
完善机制,念好“救助经”。建立了司法救助制度、院长接访日制度、涉诉信访案件集中研讨制度等多项制度。完善了接待登记制度,安排熟悉审判业务、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审判人员担任信访接待员,同时建立较为完整的信访信息库,进行详细、完整的分类登记,第一时间及时接访、及时了解、及时解决、及时沟通、及时上报,以便展开工作,尽力把矛盾问题化解在初始阶段,不得敷衍推诿,造成当事人不满。修订了跟踪回访制度,通过主动回访贴近群众,了解情况,增进理解、化解积怨,对重大涉诉信访,要随时洞察信访人动态,进一步做好善后工作,巩固已有成果,防止反复。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刑事案件被害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不到位的被害人、因执行条件造成特殊困难的群众,给予司法救助。仅2015年,共向生活困难亟需救助的8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万余元,充分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