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库县人民法院成功诉前调解婚约财产纠纷案

16.07.2014  17:19

        立案庭是泽库县人民法院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第一站,开启着当事人寻求司法救济的大门。在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中,泽库法院立案庭严把立案关口的同时,积极发挥诉前调解功能,并将特邀调解员工作变为常态化。7月15日,立案庭通过诉前调解,又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并当庭履行。

        原告科某某与被告完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中,被告完某某婚后长期不顾家,并未与原告商量的情况下就把家中的草场租赁给别人。因此原告科某某诉至法院。本院立案,应法官依据最高法院的有关规定,本案进行庭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起初双方当事人亲热一词,并出现了激烈的言语冲突,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立案庭法官考虑到双方意见分歧大,如果一判了之,不仅会激化双方矛盾,且无法达到和谐司法的社会效果。立案庭法官和特邀调解员在耐心听取双方的意见后,心平气和地分别做工作,指出双方各自存在的问题和过错,经过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的劝说,双方情绪有所稳定。法官抓住机会,进一步做思想工作,双方都为在调解过程中的冲动行为作了检讨。最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返还被告彩礼4000元及衣服,并当庭履行。不到两小时的时间,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圆满解决。事后,原告科某某说“泽库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和特邀调解员诉前调解对,对人民群众来说是一件大好事”。到立案庭先行调解既方便快捷,又为当事人节约了成本,即便民又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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