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派驻“探头”提升监督实效 ——省纪委派驻监督工作呈现新气象

31.01.2018  08:36

  青海新闻网讯 “省纪委派驻机构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工作情况汇报,不断加强对派驻工作的领导和研究。”

  “各纪检监察室要定期召开联系纪检组工作例会,交流总结,共同研究解决问题。”

  “派驻纪检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守责任担当,着力加强内涵建设,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

  这是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滕佳材在听取派驻纪检组工作汇报后,对进一步加强派驻监督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

  十三届省纪委领导班子成立后,省纪委主要领导及常委会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务实作风,高度重视并支持派驻监督工作,各派驻纪检组认真履职、担当尽责,派驻监督呈现新气象。

   完善制度理顺机制解决突出问题

  派驻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派驻工作必须要不断深化,充分发挥“派”的优势和“驻”的权威。

  去年以来,省纪委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各常委躬身纳谏、主动下沉,深入50余家被监督单位和26家派驻纪检组,征求到相关意见建议100余条,梳理出监督执纪方式方法创新不足、监督成效不明显、派驻队伍素质有待提升、对派驻纪检组联系指导需要加强等突出问题。

  为此,省纪委专门成立了派驻机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委厅机关相关部门管理、指导、监督和服务的职责任务。首先从机制体制上改,陆续出台《进一步加强派驻纪检组工作的指导意见》《省纪委听取派驻监督工作汇报制度》《派驻监督工作情况统计通报制度》《省纪委监督检查派驻机构工作制度》《省纪委约谈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制度》《省纪委派驻机构考勤管理制度》等,做到在制度规矩上立起来。

  管理机构和各项制度同向发力,强化了对派驻纪检组的统一管理,形成了上下协调、齐抓共管、机制健全、程序规范的工作机制。

  “《指导意见》贴合纪检组的工作实际,对加强派驻纪检组全面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具体方法,我们的腰杆更直了,信心更足了。”纪检组的干部们深有感触地说。

   传导压力加强管理督促落实责任

  “收到的信访举报少并不代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就没有问题,要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充分汲取近年来发生的案件教训,督促驻在部门党组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发挥‘探头’作用。”这是省纪委常委对联系纪检组上半年工作的点评意见,可谓直击要害、辣味十足。

  有压力,才有动力。省纪委通过常委会扩大会议定期听取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工作汇报、分管常委逐一点评,常委会班子成员利用调研检查、责任考核等时机与被监督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沟通派驻工作,每年年初印发派驻机构年度工作要点、签订年度监督责任书等方式向派驻机构传导压力和责任。

  与此同时,对各派驻纪检组的具体管理与指导也同步跟进,督促切实履行职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加强沟通衔接,及时协调解决派驻纪检组及干部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突出工作指导,创办《派驻纪检组工作动态》。细化考核评价,定期统计通报监督执纪工作数据。

   聚焦主责强化担当发挥“探头”作用

  派驻监督全覆盖一年来,全省26家派驻纪检组发现问题、提出问责建议和立案数均超过了党的十八大以来至全覆盖前的总和。

  各派驻机构聚焦职责定位,在推动被监督单位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牢固树立“对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是渎职”的底线思维,开展调研和监督检查1537次,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183次,发现党风廉政方面问题652个,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636条,督促完善相关制度137项,出具廉政意见1065人(次)。督促整改巡视反馈意见687条。开展针对重点监督对象廉政谈话和警示教育3704人(次),提出问责建议62件,建议组织调整14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48起。受理信访举报607件,处置问题线索470条,立案2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6人。

  打铁必须自身硬。省纪委从教育培训入手,不断提高派驻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政治站位和业务能力。

  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省纪委对26家派驻纪检组129名处级及以下干部开展了专业能力测试。组织119名派驻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培训中心、省委党校等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举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纪律审查信息管理系统业务培训班,对160名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安排35名派驻干部到机关厅部室跟案培训、跟班学习,选派84人(次)参与执纪审查、专项督查及省委巡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