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全面开展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
为全面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实施意见》精神,近日,海东市政府转发《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海东市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卫生计生委等相关单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保证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制定规划,分步实施。 从2015年开始,在全市各县(区)政府所在镇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工作,到年底全面完成六项主要工作任务,并认真总结经验。到2016年,在全市所有建制镇全面展开;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政策统筹、保障有力、信息共享、科学评估”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技术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完善覆盖流动人口方便可及的卫生计生服务网络体系,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二是制定制度,落实目标 。 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落实14项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优先落实好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计划生育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积极探索新增服务项目,到2020年,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率达到95%,流动人口传染病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达到100%,流动人口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8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覆盖率达到96%,流动人口育龄妇女避孕节育免费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教育普及率达到80%以上。
三是强化领导,稳步推进。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工作保障措施。全市各级政府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纳入重要工作任务,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并抓紧组织编制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及进度安排,务求工作取得实效。卫生计生部门全面履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协调监督职能,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相关政策服务、督查指导、舆情通报等工作。综治部门配合社区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好相关工作。民政部门配合卫生计生部门指导社区做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工作。人社部门根据常住人口配置城镇医疗卫生计生服务资源,促进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与城镇居民平等享受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四是创新模式,信息共享。 各建制镇及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认真做好流动人口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服务工作。社区(村)加强对流动人口属地化服务管理,发挥卫生计生部门的优势。建立健全流动人口信息共享机制,依托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系统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建立依托基层实时采集、动态录入、及时更新的流动人口信息工作机制,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信息跨地区、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参照户籍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经费投入标准,将常住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经费纳入当地公共财政范围予以保障。建立健全县区工作目标考评机制和相关工作责任制度,把考核结果纳入本地区重点工作目标奖惩体系,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定期督导评估,确保全市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