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多措并举不断强化党内监督
今年以来,海东市纪委围绕“四种形态”,不断强化党内监督,加强权力监督制约,深化巡察监督,强化派驻监督,有效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
据了解,海东市纪委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认真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报告、民主生活会、谈话和诫勉等党内监督制度,确保党内监督落实到位。健全完善各级党政机关集体讨论决策机制和主抓直管机制,要求凡事关本地本部门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必须经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策,并直接安排部署、督查推进。市委率先在化隆县开展同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试点工作,积极探索落实同级纪委对同级党委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路径和实现形式,初步建立了同级纪委对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的监督机制。
在巡察监督方面,海东市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出台《海东市巡察工作暂行办法》,启动第一轮巡察,分别进驻市扶贫开发局、海东时报社、市农发委等8个市直部门和单位,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突出政治巡察,重点就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履行“两个责任”、加强纪律作风情况进行巡察。定期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及时交办。
在巡察监督方面,海东市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出台《海东市巡察工作暂行办法》,启动第一轮巡察,分别进驻市扶贫开发局、海东时报社、市农发委等8个市直部门和单位,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突出政治巡察,重点就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履行“两个责任”、加强纪律作风情况进行巡察。定期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及时交办。
同时,市纪委下发《关于市纪委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工作方案》,采取综合派驻与单独派驻相结合等方式,按照“8+7”模式,拟在市直部门和单位设置15个派驻纪检机构,每个县(区)设立5个纪检组。目前,新增设的3个综合派驻纪检组正在按程序向省编委呈报,待机构批复后即可派驻。各县(区)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下发关于派驻纪检组的实施方案,化隆、互助派驻纪检机构工作基本完成,其他县(区)派驻纪检机构正在按程序进行。制定《海东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理顺驻在部门党组与派驻机构关系,倒逼部门党组主动履行主体责任。 (李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