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纪委通报六起典型问题

06.05.2015  23:25
核心提示:   自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及市委16条要求出台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铁面执纪,遏制了“四风”蔓延势头,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市纪委监察局先后3次集中通报了

   自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及市委16条要求出台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铁面执纪,遏制了“四风”蔓延势头,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市纪委监察局先后3次集中通报了22起典型问题,发挥了从严执纪等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作用。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无视“规定措施”,心存侥幸,甚至顶风违纪,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

  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化隆县支扎寺管理委员会主任周福明违反维稳信息报告制度和规定问题;循化县文都大寺管理委员会主任仁青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平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苏永礼违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参与赌博问题;化隆县二塘乡部分干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平安县自来水公司副经理安生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车私用问题;循化县街子镇党委镇纪委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的问题;化隆县支扎寺管理委员会主任周福明违反维稳信息报告制度和规定问题。2015年春季维稳期间,作为化隆县支扎寺管理委员会主任,周福明同志没有按照维稳信息报告制度和规定,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维稳重要情报信息,影响了上级部门对维稳工作的研判和决策,造成重大维稳安全隐患。经海东市委批准,市纪委给予周福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循化县文都大寺管理委员会主任仁青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5年春季维稳期间,仁青同志身为循化县文都大寺寺院管理委员会主任,违反寺管会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工作纪律,擅自离岗,造成维稳安全隐患。经海东市委批准,市纪委给予仁青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平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苏永礼违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参与赌博问题。2014年10月29日21时许,平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苏永礼与社会闲散人员在平安县某棋牌室,以打麻将的方式参与赌博。海东市人民检察院给予苏永礼检察纪律记过处分,平安县委免去苏永礼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职务,平安县纪委给予苏永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化隆县二塘乡部分干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5年2月4日上午9时30分,省纪委在明察暗访中发现,化隆县二塘乡机关在编干部职工38名,当天缺岗16名。化隆县纪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乡党委书记雷凤泉、乡纪委书记沈彪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诫勉谈话,乡党委对缺岗的16名工作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

  平安县自来水公司副经理安生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8月19日,安生栋为儿子举办“升学宴”,收受同事礼金10100元,并存在长期使用自来水公司公车上下班问题。平安县水利局给予安生栋行政警告处分,在全局范围通报,并责令退还全部礼金。

  循化县街子镇党委镇纪委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的问题。2015年3月31日,省、市纪委领导到循化县调研期间,在街子镇查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文件时,发现部分文件原样下载网络资料,也没有经过镇党委、镇纪委研究通过。对街子镇党委主体责任和镇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弄虚作假以假文件应付上级检查的问题,循化县纪委给予街子镇党委和镇纪委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批评,并对街子镇党委书记和镇纪委书记进行约谈。

  市纪委指出,上述6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四风”问题仍然树倒根在,防止反弹回潮的任务依然艰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就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违反了就要处理。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负起管党治党的责任,踩着不变的步伐,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将作风纪律建设的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压实到基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盯住具体问题,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断发出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要着重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作风方面突出问题。要铁面执纪,严肃查处基层腐败问题,以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坚持“一案双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方面工作不力、严重失职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而且要追究纪委监督责任。对典型案件及时梳理,通报曝光,做到问责一个,警示一片,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