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纪委重申两节期间作风纪律

29.12.2017  09:57

  青海新闻网讯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元旦、春节来临之际,海东市纪委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纪律要求》的通知,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作风建设作出的“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批示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重申十一条纪律要求:严禁用公款开展相互走访、团拜等活动(慰问困难职工群众等除外);严禁下级以拜年名义向上级送礼、宴请等;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用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微信红包、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严禁借各种名义公款旅游。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享乐奢靡之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措施要求以及廉洁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一锤接着一锤敲,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拓宽问题反映渠道,公布监督举报方式,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让“四风”问题无所遁形。紧盯“四风”新动向,有针对性地治理隐形变异的违规问题,保持严查严纠的高压态势。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一律从快从严查处。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纠正“四风”一刻不松、半步不退,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履职不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严肃追究责任。

  同时,海东市纪委“两节”期间将在海东市范围内开展明察暗访。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各派驻纪检组要将“两节”期间纠正“四风”情况及时上报市纪委。海东市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972-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