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中院举行“全国文明单位”授牌仪式
9月10日上午,海南州文明办张琦、才项仁增两位部长亲临海南中院举行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授牌仪式,张琦副部长作了重要讲话,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原及全体干警参加此次仪式。
仪式上张琦副部长首先对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表示热烈祝贺,并强调海南中院成为全国2242个文明单位及全省40个获奖单位中的一员是我州的骄傲和自豪。他指出,在法院历届领导班子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位干警的不懈努力下,精心组织道德讲堂,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系统内和州直机关中开展篮球、羽毛球、乒乓球、体操等为内容的干警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参与全州性的各类大型公益活动,积极建设学习型单位,开展文明有礼和勤俭节约活动,丰富“我们的节日”活动,积极传播文明风尚和参与帮扶共建,加强优质服务,优化环境建设,为促进本单位及我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样也取得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面的最高荣誉。他希望海南中院珍惜这个难得的荣誉,发扬成绩,在推进精神文明创建过程中,探索新做法、创造新载体、形成新经验,不断提升我州精神文明建设总体水平,努力营造文明和谐奋进的发展环境,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原作了表态发言,对州文明办领导一行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感谢贵办近年来对法院精神文明工作的指导和帮助。他指出近年来中院在州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和上级法院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主线,以精神文化建设为先导,努力增强队伍凝聚力,以行为文化建设为根本,自觉展现法院形象力。以制度文化建设为保障,积极提升干警执行力。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持了多年来法院精神、物质文化和审判工作持续向上发展态势,经过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各项审判工作、信息化建设、文化建设和司法公开、司法为民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他表示取得如此高的荣誉一方面是对海南中院各方面工作的肯定和认可,另一方面也是对今后工作的鼓励和鞭策,海南中院全体干警一定会倍加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创新创优,争先领先,要在巩固全国文明单位成果的基础上,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努力在新的征程中实现司法审判事业的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