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中新网海口12月29日电(记者 付美斌)12月29日上午,海南省召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动员大会。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政府党组副书记毛超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志强,省高级法院院长董治良,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等出席。
今年3月底,中央政法委确定海南省作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保铭要求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切实做好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根据中央政法委批准的《海南省司法体制改革方案》要求,从2015年1月起,全省各中级法院,海口海事法院,各检察分院、市院及所有基层法院、检察院将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内容开展试点工作:一是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确保85%的司法人力资源在一线办案。二是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有别于普通公务员职业保障体系,并试行法官、检察官延迟退休制度。三是完善司法责任制。明确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责任制,强化对司法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四是探索建立省以下法院、检察院机构和人财物由省级统一管理体制机制。在省一级设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和惩戒委员会,健全预算管理机制,落实和加强对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跨部门的涉案财物统一管理平台等。
毛超峰表示,要深刻认识中央和省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精神,将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他强调,要增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勇气和信心,扎实推进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各项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管政法、党管干部、党管队伍的原则,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下大力气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突出问题;要强化大局意识,树立改革的大局观,坚持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推进改革;要坚持循序渐进,紧密结合实际,遵循司法规律,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他要求,做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一定要落实责任,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舆论引导,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
会上,海南省高级法院院长董治良、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分别就全省法院系统和全省检察院系统做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了发言。
海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党委(洋浦工委)、政法委负责同志,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等参加会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