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法院:醉酒驾驶 罪责难逃
07.04.2016 13:02
本文来源: 法院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决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1仟元。
在法庭开庭审理过程中,王某同村10余人全程旁听案件审理,现场感受司法公开,接受法治教育。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以案释法,用酒后驾车造成恶性交通事故的案例向村民进行了法制宣传,让村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了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并告诫那些经常酒后驾车的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醉酒驾驶,终归罪责难逃。
本文来源: 法院
07.04.2016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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