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法院:以生动案例 教育引导旁听群众
20.06.2016 13:41
本文来源: 法院
2015年6月4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更某某在海晏县甘子河乡德州村一村民家中与一起喝酒的被害人达某某发生争执相互撕打,被告人更某某随手捡起一水泥块打向被害人达某某胸口,致使被害人左锁骨骨折住院治疗。经法医学鉴定,被害人达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被告人更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更某某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通过调查评估,宣告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可以适用缓刑。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群众表示,身处真实的庭审现场,平时枯燥单一的法律知识变得鲜活了,近距离接触法庭审判的全过程,了解司法审判程序的同时,也感会到了法律的威严。
本文来源: 法院
20.06.2016 13:41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
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
9月24日,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副省长、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匡湧主持召开......民政厅
阿更登副厅长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
10月12日,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率队深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峰镇纳家村,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互助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国栋,县委副书记赵以鸿到村陪同调研......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