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3·15”消费维权在行动

16.03.2016  18:21

  青海新闻网讯 您是否遇到霸王条款而受窝囊气?是否因相信诱人承诺而上当……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已来临,今年的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连日来,青海省工商局、省消协集中开展了17项贴近民生、助力发展的消费维权宣传服务活动。与此同时,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消协部门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消费维权活动,倡议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有尊严,遇到权益受损,坚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拒绝“忍气吞声”。同时也呼吁商家要诚信经营,不义之财不可取,不仁之事不要做,当一名诚信、守法的经营者。而对于市场监管者,更要努力完善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坚定维护市场秩序。

  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向群众讲解维权知识

  互助:维权宣传送到身边

  “3·15”前夕,互助县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来到互助县东沟乡龙二村,在村民们开始准备春耕生产各种农资的时候,及时为村民们举办了一场“消费维权进土乡”的消费指导教育活动。

  “这个从包装上看,首先是厂名、厂址、通讯方式,最起码做到这‘三有’,确定它不是三无产品,再看商标……”在现场,互助县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为土族村民们讲解如何从包装上辨别真假商品的基本常识。龙二村地处互助县脑山地区,少数民族群众居多,当前正是村民准备籽种、化肥、农药等春耕农资的时候,互助县消协工作人员及时来到农村一线,通过专题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等形式,为村民们集中宣传讲解了如何辨别商品及农资的真假以及通过什么渠道能够买到合格农资等常识,提高农民自身的农资安全意识。

  “我们并不是说非到出了事以后再去解决,现在我们通过这个消费维权教育活动,就是把消费维权的关口前移,通过消费教育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这样能够更好地预防农民们权益受伤害。”互助县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陈青云说。此外,互助县消协还组织开展了法律法规宣传和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活动,宣传与消费者精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维权知识等内容,发放宣传材料,突出“3·15”活动年主题。

  乐都:集中销毁假劣商品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协集中销毁了一批假冒伪劣商品。

  3月10日,在乐都区垃圾处理场,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一批三无商品、假冒劣质油漆、涂料、化妆品、各种过期饮料、易燃易爆物品、不合格食品、地沟油等共12大类42个品种的商品进行集中销毁,价值达6万余元。

  “通过对假冒伪劣商品进行销毁,进一步表明乐都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态度和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决心,同时也震慑了制假售假不法分子,给市民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乐都区消协相关负责人说。据介绍,此举有力促进了“3·15”依法维权活动,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循化:消协宣传走进寺院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努力打造“大维权”和“消费者优先”理念,循化县消费者协会紧扣“新消费、我做主”维权主题,根据该县穆斯林群众人口多的实际,在清真寺人群集中礼拜时,在循化县草滩坝清真大寺开展了“3·15”宣传进寺院活动。

  活动现场,消协工作人员为200多人次进行消费维权法律法规讲解,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现场还专门设立了消费者投诉区,受理并解决消费者投诉案1起。

  该县消协还邀请了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部门和保险、电力等与百姓消费密切相关的单位同时进行宣传,为穆斯林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消费维权课。宣传中,消协工作人员和工商执法人员以通俗易懂的地方方言耐心细致地为穆斯林群众讲解如何辨别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相关消费维权知识,耐心细致地为大家解答疑惑,传授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方法和技巧等。通过宣传,使广大穆斯林消费者增强了消费维权意识,进一步提高了消费维权能力。

  与此同时,消协工作人员还对循化县的食品经营户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查处过期饮料120瓶(袋)、方便面300袋、不合格麻辣食品250袋、无照经营户3户,切实维护了市民的合法权益。

  平安:主题宣传形式多样

  3月15日,平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及消协组织平安区农业、经商、卫生、烟草局等部门在广场上开展法律宣传和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活动。与此同时,该区电信、移动、邮政、联通、银行和保险等企业也开展业务销售和宣传服务活动。

  在活动现场,设置了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并组织销毁了一批假冒伪劣商品。春耕在即,消协还邀请农业专家向市民们介绍农资、农具、农机识假、辨假的常识,并组织4户青海省著名商标企业进行产品展示和宣传,共同倡导合理消费,依法维权。同时,现场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为消费者提供假冒伪劣商品识别常识,宣传新《消法》相关知识,让市民更加形象、生动地了解了消费维权的一些具体内容。

  民和:媒体宣传家喻户晓

  自3月13日起,民和县消费者协会趁黄金时间段在民和电视台开办了“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专题宣传。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讲解,强化了市民对食品药品及流通领域商品的安全意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消协还通过电视节目向市民们展示了2015年消费维权工作亮点及2016年“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的内涵。通过公布两起2015年消费者投诉典型案例及发布消费提示、警示等内容,积极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安全、低碳、环保的消费理念,并有力地指导了经营者树立诚信守法、文明兴商的理念和主动履行消费维权的法定义务。

  3月14日至15日,该县消协还开通了昼夜投诉举报电话,方便市民进行维权投诉。

  化隆:行政约谈解决投诉

  3月13日,化隆县各工商所、消费者协会根据针对联通、移动、电信等市民反映问题较多,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对企业进行约谈,集中解决消费者投诉热点。

  近年来,消费者对电信行业的投诉、举报居高不下,已成为消费维权热点、难点。在行政约谈会上,三大通讯公司的负责人分别汇报了目前本公司在消费维权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以及今后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所要做的工作重点。

  消协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新消法中耐用商品举证责任倒置等六大新亮点,阐述了新消法要求工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监督检查商品和服务中有关“三包”规定和召回制度的实行情况;加强了工商行政部门对需要追究经营者违法行为的行政责任处罚力度,此外还要求处罚机关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记入到该经营者的信用档案中。要求三大通讯公司在规定时间内自查,并积极开展价格收费、公平交易、信息披露、争议解决、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进行通讯行业消费评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