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应有“发票意识”
07.03.2016 10:36
本文来源: 青海热线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遇到这种情况:在餐馆用餐后索要发票时,很多餐馆都以“发票已经用完了”、“给您优惠打个折”等理由推托,从而让消费者放弃索要发票。在餐饮服务业,“不提供发票”几乎成为一条不成文的行规,拒给发票的行为不仅造成国家巨额税款流失,也不利于消费者维权。
在笔者看来,经营者之所以敢拒绝给发票,都是消费者给“惯坏”的。消费者消费后都不会主动向商家索取发票。发票除了作为报销的凭证之外,还是消费者积极保护国家税收和消费的凭据,一旦消费者和商家发生纠纷,发票就是最有力的证据。另一个原因,则是税务部门执法不够严厉。商家拒开发票都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没有人会去举报,自己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偷税逃税,而执法部门往往“民不告,官不究”,对此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很少主动查处这种违法行为。
为了维护国家税收利益,也为了维护个人权益,广大消费者一定要提高“发票意识”,不给商家和经营者有“逃票”的机会。同时,税务部门也要切实履行起自己的监管职责,主动了解所在辖区经营者的营运和纳税情况,督促商家为消费者提供发票,对于经常恶意拒开发票的商家要给予处罚、曝光,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国家税收。
本文来源: 青海热线
07.03.2016 10:36
故
事
湟中6所学校收到上万本爱心书籍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4月21日,Qhnews.Com
达玉五谷村蝶变记
星空下的西海星墅。Qh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