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西宁市深入开展涩宁兰天然气输送主干管及支线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15〕9号)
湟中县政府,城中区政府,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现将《西宁市深入开展涩宁兰天然气输送主干管及支线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月27日
西宁市深入开展涩宁兰天然气输送主干管
及支线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的通知》(安委〔2014〕7号)的部署,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4〕19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做好深入开展涩宁兰天然气输送主干管及支线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集中力量开展涩宁兰天然气输送主干管及支线隐患整治工作,加快隐患整治进度;近期集中开展涩宁兰天然气输送主干管及支线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打击破坏损害涩宁兰天然气输送主干管及支线附属设施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及管道超期未检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涩宁兰天然气输送主干管及支线保护和安全运行等法规制度与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监管体系和应急体系,实现天燃气输送管道生产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天然气输送管道保护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二)基本原则
谁主管谁负责,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各级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强化监管责任。突出重点、加快整治,以解决城乡集中占压等重大隐患为切入点,以打击影响涩宁兰天然气输送主干管及支线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为抓手,务求整治见实效。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攻坚范围、时间及步骤
(一)整治范围
西宁市区域涩宁兰天然气输送主干管及支线(19.6公里)。涉及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距离不足、占压建筑拆迁、不满足安全距离要求交叉穿越、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及管道超期未检、破坏损害天然气输送管道及附属设施、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等安全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行为。集中开展涩宁兰天然气主干管及支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力防止先清后占、隐患重复出现的现象发生。
(二)时间安排
2015年1月27日至2015年10月31日。
(三)实施步骤
一是 湟中县政府、城中区政府、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中国石油西部管道兰州输气分公司西宁分输站认真做好涩宁兰天然气输送主干管及支线领域“打非治违”相关宣传工作; 二是 中国石油西部管道兰州输气分公司西宁分输站进一步明确涩宁兰天然气输送主干管及支线领域隐患点情况; 三是 对涩宁兰天然气输送主干管及支线领域隐患点情况按照整治难易程度进行排序,在规定时限内分期分批进行整改整治。
三、明确责任主体
(一)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保护职责。 湟中县政府、城中区政府、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中国石油西部管道兰州输气分公司西宁分输站要认真贯彻落实《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以及《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油气输送管道管网保护和安全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4〕135号)要求,成立涩宁兰天然气输送主干管及支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专门机构,各司其责,全面协调解决管道安全距离不足、临时占压建筑拆迁等问题。 能源主管部门 要牵头制定油气输送管道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公安部门 要依法严厉打击打孔盗气等破坏天然气输送管道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配合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管道公司做好管道隐患的整治整改工作,维护良好的管道保护治安秩序。 国土资源部门 要严格依法查处毗邻天然气输送管道的违法用地行为。 城乡规划部门 要依法根据城乡规划为管道建设项目核发规划许可,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先规划、后建设,在项目规划时充分考虑天然气输送管线的安全防护距离。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要认真配合地方政府和管道保护部门严查管道周边违法施工行为。 质监部门 要依据《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要求,对天然气管道进行登记和行政许可,并按照权限职责加强对涩宁兰天然气输送主干管及支线管道及特种设备进行监管,督促使用单位做好设备检验检测和风险评估工作。 安全监管部门 要严格落实涩宁兰天然气输送主干管及支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 地方政府 主要做好本辖区内涩宁兰天然气输送主干管及支线安全范围内违章建设及占压行为的制止和整治,以及相关监管工作。
(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中国石油西部管道兰州输气分公司西宁分输站要按照《西宁市涩宁兰天然气输送主干管及支线管道巡查及隐患防治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制定涩宁兰天然气输送主干管及支线管道隐患整治方案,按照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完善管道设施标识,特别要加大重点区域、地段管道标志桩、警示牌的设立密度,防止因标识警示不清、管道走向指示不明等因素导致第三方盲目施工等行为发生。同时,加大巡护管理力度,确保管道日常巡护到点、到位,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处理”,对有可能造成的隐患要及时制止,并向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衔接沟通,避免破坏损害涩宁兰天然气输送主干管及支线及其附属设施、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的发生。在已有隐患整改完成之前,要加强周边巡护和检查,配备充足的应急抢险物资、设备,防患于未然。对于能够自行解决的隐患,要落实责任单位、资金和措施,加快整改进度。要加强管道风险评估和检验检测,保证所属管道本质安全;积极做好管道保护宣传工作;加强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建立相应的应急体系,以应急演练的形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于需要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协调支持解决、必须改线或拆迁占压物等隐患的,要逐项说明具体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请其协调解决。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湟中县政府、城中区政府、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中国石油西部管道兰州输气分公司西宁分输站要扎实推进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从严从重打击先清后占、盲目施工、打孔盗油等破坏损害涩宁兰天然气输送主干管及支线及其附属设施、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乱建乱挖乱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涩宁兰天然气输送主干管及支线安全平稳运行。
(二)加强督促检查工作。 湟中县政府、城中区政府、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中国石油西部管道兰州输气分公司西宁分输站在组织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要组织专门督查组,对本区域、本行业开展涩宁兰天然气输送主干管及支线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督查。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互检互查等多种方式,深入现场和企业强化督促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跟踪督办、一盯到底,切实做好事故防范工作。在开展检查、督查时,要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建立隐患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通报制度。 每季度由管道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各相关地区、有关部门召开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工作联席会议。中国石油西部管道兰州输气分公司西宁分输站通报涩宁兰天然气输送主干管及支线隐患排查情况,各有关地区和相关部门针对排查过程中发现和提出的新的情况提出下一步的解决整改措施。
(四)强化源头治理,推进涩宁兰天然气输送主干管及支线安全保护长效机制建设。 湟中县政府、城中区政府、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中国石油西部管道兰州输气分公司西宁分输站要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4〕193号)要求,落实部门分工,细化工作职责,督促管道企业全面实施完整性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管道保护宣传,建立政府和企业应急联动机制,推动建立涩宁兰天然气输送主干管及支线保护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湟中县政府、城中区政府、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中国石油西部管道兰州输气分公司西宁分输站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隐患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目标和计划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确保隐患整治攻坚战取得实效。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统筹地上地下设施建设和地下管线安全隐患整治。
(二)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市安委会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充分用好法律手段,对破坏损害涩宁兰天然气输送主干管及支线附属设施、在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管道超期未检等行为要依法严管重罚、上限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建立定期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
(三)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湟中县政府、城中区政府、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中国石油西部管道兰州输气分公司西宁分输站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的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平台,广泛宣传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应急防护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