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顺利通过国家考核

23.05.2014  10:41
 

4月21至23日,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第九考核组对我省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期间,考核组通过听取省、市工作汇报,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企业等,对我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一是 在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省经信委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扎实工作,各市(州)政府积极推进、狠抓落实,形成了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 二是 在青海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下,全省共计淘汰炼钢、铁合金、铅冶炼、水泥行业等落后产能28.2万吨,并按规定完成了两次公告和三级考核验收。 三是 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节能评估、环评等方面落实了有关要求。对电解铝、水泥、铁合金等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能耗、物耗、环保等技术指标,形成了倒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机制。 四是 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省经信委会同省发改委、环保厅、国土厅、财政厅等单位,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逐户进行了检查验收,确保了落后产能按要求全部拆除到位。 五是 高度重视淘汰企业职工安置工作,通过内部转岗、引导周边企业吸纳下岗职工等措施,积极稳妥安置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下岗职工,确保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下一步,按照考核组要求,省经信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做好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收尾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好今年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尽快启动2015年和“十三五”淘汰计划前期准备工作,并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密切协调配合、严格市场准入、加强监督检查,构建淘汰落后产能长效机制,确保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