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决定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开展“证照分离”试点

17.12.2015  11:06

  中新社北京12月16日电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6日在北京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开展“证照分离”试点,着力缓解办证难,激发“双创”活力。

  会议指出,深化“先照后证”改革,推进“证照分离”,聚焦加快破解办证难,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营造更加宽松、便利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

  会议决定,选取一批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审批频次较高的许可事项,在上海浦东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会议决定,一是对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自律管理的许可事项,包括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户外广告登记等,取消办证审批,允许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按规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二是对加工贸易合同审批等许可事项,将办证审批改为备案,企业按规定将材料报送行政部门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三是对一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许可事项,包括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等,以告知承诺制简化办证审批。在企业承诺符合政府告知的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后,即可当场取得相关许可。

  此外,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也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等事项,推进流程标准化和网上公开办理。通过上述措施,在制度上实现办证精简提速。同时,按照放管结合原则,对涉及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及直接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的食品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等许可事项,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和风险防控,以更有效地“管”促进更有力地“放”。

  会议要求,要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综合监管机制,强化诚信自律和社会监督,抓紧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用有力有序的改革举措便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好服务社会和人民群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