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出台

17.09.2018  16:53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出台《青海省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打好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战。

  实施范围为深度贫困县,包括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称多县、囊谦县、杂多县、治多县、曲麻莱县,果洛藏族自治州达日县、甘德县、玛多县、班玛县、玛沁县,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尖扎县、同仁县,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等15个县(市)。

  深度困难乡镇,包括玉树、果洛、黄南、海南、海北5个州和东部干旱山区的129个深度困难乡镇。其中,藏区深度困难乡镇104个,东部干旱山区连片深度困难乡镇25个。

  在保障义务教育方面,对贫困家庭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困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全过程帮扶和管理,针对残疾儿童少年实际情况,采取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协同村医开展送教上门等方式,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都有学上,全面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在发展学前教育方面,深度贫困地区实施“幼有所育”计划,大力发展公办园,支持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或设分园,偏远农牧区开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完善农牧区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为目标,积极探索普职融合高中阶段教育新模式,进一步扩大3+2招生规模。加大异地办学力度,积极争取兄弟省市支持,扩大省内外异地办班规模,支持深度贫困地区依托对口支援省市优质教育资源和资金在有关地区办班,输送深度贫困地区更多学生到外地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省级统筹职业教育资金,支持深度贫困地区每州建设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为就读职业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开辟招生绿色通道,优先招生,优先选择专业,优先安排在校企合作程度较深的订单定向培训班或企业冠名班,优先落实助学政策,优先安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

  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逐步提高补助标准,特岗教师实现“当年招聘、当年纳编”。取消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进一步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子女就读中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等院校助学补助力度,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对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每人每年补助标准提高到5000元;对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每人每年平均补助标准提高到10000元。

  继续落实好15年免费教育政策,高等教育及研究生教育实施“奖助贷勤补免”及入学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的资助方式,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学生资助政策。(莫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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