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对安全生产问题动真格
青海新闻网讯 为继续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安全生产监管高压态势,有力推动各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真正起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全面营造安全生产领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近日,湟中县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督查,对县域内宾馆、旅店、加气(油)站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突击检查。
8月28日,督查组在检查中发现被湟中县安监局于8月初查处责令停产整顿的青海福美宁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拒不整改隐患,且私自拆除封条擅自恢复生产。其违法违规行为十分猖獗,影响极其恶劣。督查组现场责令采取强制措施停止电力供应,要求相关部门从严、从重查处,绝不姑息。
据悉,青海福美宁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取得营业执照后,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立项手续的情况下,私下租用西堡镇堡子村村民委员会场地,购置保温材料生产设备并新建厂房,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情况下进行违法生产。
青海福美宁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罔顾法律、肆意妄为的行径,性质恶劣,严重影响到广大群众的人身安全及社会稳定。同日,湟中县政府党组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对该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对其擅自拆除封条行为移交公安部门进行查处。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举一反三,强化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教育。同时,做好严肃责任追究工作。
目前,湟中县住建、安监、城管等多个部门联合监督责令青海福美宁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停止生产并清理公司各类设施搬离现所在位置。如拒不执行将依法依规采取强制措施。
下一步,湟中县将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各部门狠抓落实,层层行动,一如既往从增强安全执法能力出发,提升素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目标,为湟中安全发展筑牢坚实防线,保护好湟中生产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