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县健全机制有效推动政协提案工作

07.12.2015  18:01

   今年7月,湟源县制定出台了《中共湟源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提案工作的意见》,县人民政府向政协全委会集中报告提案办理制度、提案“直通车”制度、提案办理质询和评议制度等6项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当地政协提案工作。

  近年来,湟源县政协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坚持把政协提案作为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举措,作为凝聚改革发展力量,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在实践中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

  《中共湟源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提案工作的意见》明确,政协年度全委会上,由县政府向全体委员作提案办理情况报告,提请全体政协委员审议。对委员反复提交、连续不满意的提案办理,政协可通过召开“质询会”、“评议会”等方式,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取得共识,强化办理。对承办提案部门的办理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报县委、县政府,列入年终目标考核,从而有效地促进各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提案“直通车”制度针对一些具有代表性、有份量的提案和协商意见,县政协实行“提案摘报”领导签批机制,开通“直通车”,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阅批,为优秀提案提供便利。

  《意见》的出台,从制度层面上规范了提案办理运行方式,强化了提案办理协商机制,形成了提案办理党政合力,全面提升了提案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