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法院:院领导带头办案推进改革

15.09.2015  17:58

        为解决案多人少问题,门源县法院积极应对司法体制改革,打破以往院领导、综合部门法官不办案的工作模式,实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效果。截至目前,院领导及综合部门法官共办理各类案件16件,有效地为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公正的司法服务。

        一是明确领导办案数量。践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精神,明确规定院领导要带头办案,在院领导担任承办法官的案件办理过程中,必须全程直接参与案件的调查、调解、庭审及法律文书的制作,同时要求副院长每年办案不少于10起。

        二是明确领导办案类型。要求院领导要参与自己分管庭室部分案件的合议庭,办理社会影响较大、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一方面是为了减轻一线审判人员的压力,同时也是为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

        三是完善领导办案相关机制。将院领导办案情况纳入绩效考评,综合评定审判质效。建立包括院领导在内的所有法官办案情况公示、通报机制,要求领导班子对办理的案件高度负责,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及综合部门法官办理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办案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
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
  9月24日,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副省长、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匡湧主持召开......民政厅
阿更登副厅长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
  10月12日,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率队深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峰镇纳家村,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互助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国栋,县委副书记赵以鸿到村陪同调研......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