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品

27.07.2015  11:34

   近日,共和县一火锅店因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品,被当地公安与消防部门查处,火锅店负责人也因此被行政拘留。

  据了解,共和县消防部门在对全县社会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共和县羊曲路重庆禾谷元火锅店库房内违法储存了30个液化气罐,由于液化气罐属于易燃易爆品,执法人员立即会同共和县河东派出所民警对此火锅店进行了查处,在违法事实及强有力的证据面前,火锅店负责人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同时,该火锅店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即依法对该店进行了临时查封,对店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下达了《临时查封决定书》。为了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根据相关规定,两执法部门给予火锅店负责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火锅店负责人现已被共和县拘留所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