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是海东立市之要

01.12.2014  19:15

  11月27日,海东市委书记于丛乐主持召开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书记骆惠宁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系列讲话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对生态环境保护重点督办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晓容与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订了生态环境重点督办问题整改责任书。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市政府对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中排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梳理,筛选出社会关注度高、风险隐患大的30个问题作为重点督办问题,会议通报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督办问题整改清单。

  会上,于丛乐就进一步强化责任措施,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要求。于丛乐强调,要切实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地位,以生态文明的理念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要认识到生态保护既是立省之要也是立市之要、立县之要,各县区主要党政领导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奋力开辟海东生态文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新境界。

  于丛乐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做到“还旧账、绝不欠新账”,“还旧账”要坚持依法依规,把这项工作作为依法执政和法制海东建设的切入点。要准确把握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在保护中发展,既不能以破坏生态、损害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也不能降低对发展的要求,而是要在绿色、低碳和循环的道路上推动更高水平的发展。要认真整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要依法从严惩处生态破坏和环境违法问题,市委市政府要按季度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查,督查情况要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对于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问责。要进一步强化责任,科学制订和完善发展规划,建立生态保护长效机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迈上新台阶。

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王建军主持
  5月10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水利厅
12.68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全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我省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全局性、战略性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近日省财政厅下达资金12.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