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青海迈出坚实步伐
如今,在青海,从青山绿水的三江源区到碧海连天的青海湖畔,从经济欠发达的农牧山区到戈壁瀚海的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扑面而来的,是转型发展、后发赶超的干劲,是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逾越的清醒认知,是生态文明先行示范的奋力探索——
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正式启动,三江源二期工程等重点生态工程全面实施,增草增绿增水成效显著,青海湖水域面积为15年来最大,湿地面积跃居全国首位,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整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生态资产价值核算等取得显著进展,生态补偿、草原保护补奖等政策有效落实……今年以来,青海省委省政府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面向未来的战略抉择,作为责无旁贷的重大责任,坚持生态保护优先,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在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保护优先,扎实推进生态领域体制改革
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十三五”开局之年,青海生态保护和建设再一次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
作为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青海有“中华水塔”之美誉。这里是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也是全球气候变化的启动区。
为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今年3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后,4月1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动员大会,正式启动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
《方案》明确,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选取12.31万平方公里的典型代表区域划入三江源国家公园试点,范围涉及我省果洛、玉树两个藏族自治州4个县,下设黄河、长江、澜沧江三个园区,将于此探索更有效、科学的生态保护新模式,力争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赢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选择在三江源头典型和代表区域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这是继实施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之后,又一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上升为国家战略,这对加快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历史进程具有里程碑式意义。使命重大、任务艰巨,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具有牵引性示范性的重要举措,成为我省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改革的最大亮点。
不久前,由中国科学院等机构专家鉴定通过的生态评估研究表明,青海成为全国生态工程项目实施最多的省份。截至目前,我省已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退牧还草、三江源自然保护区保护与建设、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等一系列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1998年至2012年间青海主要生态工程总投资额达到238.35亿元;2014年1月,总投资达160亿元的三江源保护二期工程接续启动,三江源区、青海湖流域、祁连山区成为全省三大项目实施区。
青海省卫星遥感中心联合发布的《青海湖流域生态遥感监测报告》显示,2015年青海湖湖体面积为4432.32平方公里,比2014年同期的湖体面积增加了49.84平方公里,比历年同期面积增加112.13平方公里。生态学家通过对比生态建设工程投入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变化发现,青海生态建设工程投资的回报率达137.25%,其中三江源区投资回报率高达204.26%。
随着生态工程的逐步推进,后期生态效益会更加明显。与此同时,我省正在编制完成《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和《青海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精准发力,环境综合整治“多点开花”
“绿水青山”是青海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在“三个扎扎实实”的具体实践中,我省瞄准靶向,精准发力,为使青海成为“美丽中国的亮丽名片”而矢志不渝探索奋进。
以“三个扎扎实实”为着力点,今年以来,全省环境综合整治“多点开花”,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核定工作、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省环境保护厅厅长杨汝坤介绍,今年,在完成全省92家国控企业初始排污权核查核定工作的基础上,4月15日,我省全面启动实施省控重点污染源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同时举办了今年首次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竞买交易会,总成交金额达484.7995万元。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与信息化委、省能源局制定的《青海省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办公厅批转印发执行。《实施意见》明确了对全省现役、在建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共计464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在2020年前全部完成烟气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环境执法监管不断深化。督促各地加快推进生态环保大检查122个问题和33项重点督办问题整改进度,派出督导组蹲点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对流域内56家涉水及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全面排查,对21家涉水企业排放的废水现场采样监测,确保湟水河枯水期水质安全。积极开展钢铁、水泥熟料生产、平板玻璃等行业和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对20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立案9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久试不验”及“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全面实施“家园美化行动”,在已整治全省46%的村庄和游牧民定居点的基础上,今年投入资金2.55亿元,在8个市州22个县区的500个村庄实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年底使全省全覆盖县区达到25个。重点解决三江源国家公园和环青海湖地区、东部城市群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问题,目前,各地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同时,安排资金1亿元,深入开展国省道铁路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在全省8个市州46个县(市、区、行委)和青海湖景区,清理残垣断壁、建筑垃圾、白色污染,整治乱倾乱倒、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环境“脏乱差”问题。3月23日至4月8日,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交通、旅游、住建和公安等部门组成督查组,重点对海东市和黄南藏族自治州路域环境整治开展3次综合督查,共排查整治68处突出环境问题,区域环境面貌有了极大改善。
水污染防治工作系统推进。根据省政府要求,组织编制《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规划(2016-2025年)》,开展《湟水流域水环境承载力与污染防治对策研究》并取得阶段性成果,通过对湟水干流及支流的加密监测,绘制了污染地图和断面动态概念图,启动湟水流域水环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为实施精准治污奠定了基础。“全国103个地市组织的项目纳入年度中央储备库,其中包括我省的5个市州,入库率为62.5%,与全国地市项目入库率31%相比,高出32个百分点。”
大气污染防治深入推进。修编了《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制定了《青海省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向六州政府所在地扩展。省级安排专项资金1.3亿元支持西宁、海东两市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安排2011万元支持六州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通过实行经济补贴激励政策加快推进黄标车和燃煤锅炉淘汰步伐,西宁市对全市4个一级交易市场及49个煤炭二级经营网点定期开展煤质抽检工作。此外,继续实行各市州政府所在地城镇及格尔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按月公布制度,督促各地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
监测结果显示,今年1至7月,西宁、海东两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为78.4%和80%,六州政府所在地城镇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