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做出应有贡献
11月23日,省环保厅党组中心组举办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体会议和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精神学习会,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汝坤,副厅长张蓝青、张生杰、周志强,省纪委驻环保厅纪检组组长马东田及厅系统副处以上干部参加学习会。会上传达了省委书记强卫在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和省长骆惠宁在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同时宣读了《中共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关于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计划安排的通知》,要求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迅速掀起学习十八大精神的高潮,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引向深入。
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汝坤在学习会上指出,省环保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上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体会议和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精神,按照“两新”目标和“三区”建设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理念,重点围绕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和“城镇化”推进及民生改善做好环保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做出应有贡献。一要围绕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建设做好环保工作。加强行业规划环评,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布局,加快上下游一体化、产业横向融合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和产业体系建设,实现集聚生产、集中治污、集约发展。强化工业污染集中控制治理,建设完备高效的污染防治设施,推进工艺技术、生产装备、运行管理等关键环节污染深度处理,实现清洁生产。以污染减排促进结构调整,探索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二要围绕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做好环保工作。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以生态示范及绿色创建为抓手,扩大生态乡镇村和绿色学校、社区等绿色创建覆盖面和影响力,抓好生态市县及工业园区创建。进一步完善“天地一体化”生态监测评估预警体系,深化重大生态项目成效评估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按照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建设要求,开展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和生态补偿测算方法研究。按照主体功能区划做好生态红线划定工作。三要围绕“城镇化”做好环保工作。在东部城市群建设中,继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对已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扩能改造。按照全省“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加快城镇环保基础设施步伐,及早实现县县建有污水处理厂的目标,启动实施重点乡镇(村)污水处理工程。推进污水管网向城乡结合部及乡镇延伸,完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实施雨污分流。加快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促进垃圾和固体废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认真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做好西宁市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推进德令哈和格尔木市不断提高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水平,加强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为抓手统筹城乡环保工作,加大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推动村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向纵深发展。深化工业园区和工业小区污染治理,建立完备高效的治污体系,提升工业企业整体治污水平。四要围绕民生改善做好环保工作。认真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解决关系民生的饮用水和空气、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着力抓好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污染防治工作,突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处置,努力改善环境质量。积极推进环境管理转型,尽快实现环境管理向社会管理要求的全面综合治理转变,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的整体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