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传达学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 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精神

06.06.2018  20:53

  6月6日上午,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集中传达学习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精神。厅党组成员,各市(州)环保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厅系统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次历史性大会,规格之高、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前所未有,充分显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既对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作出安排部署,也对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为我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为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环境保护系统要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大会精神,扎实做好以下七项工作。 第一,争当打好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的主攻手、排头兵。 突出重点区域、流域和领域,集中力量打好蓝天保卫战、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江源头保护修复几场攻坚硬仗。做好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以及尾矿库风险排查整治、土壤污染管控修复等重点工作。 第二,不断深化环保领域改革。 积极发挥省生态文明制度办公室作用,落实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等改革举措,并在推进社会化环境治理、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惩戒机制等方面,开展好相关工作。 第三,切实强化环境监管执法。 统筹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督促各地区和相关部门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认真落实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监管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解决好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第四, 全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加快推进“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和生态环境监测监管平台建设,抓好生态环境重点区域人类活动的多期遥感监测,实现对重点区域的全覆盖准实时监测。进一步优化完善环境移动执法平台与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空气和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预警系统的整合运用。 第五,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 牢牢抓住国家此次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投向的机遇,进一步加强与生态环境部等的汇报衔接,全方位落实省部协议确定的项目资金、倾斜政策和支持举措。持续跟进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与生态环境部主要领导确定的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铬污染土壤治理修复、水专项资金争取等支持事项,力求国家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支持的最大化。 进一步加强生态环保队伍建设。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建设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的要求,牢记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以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为契机,切实加强全省环保队伍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强、作风硬、本领高、敢担当的专业化环保队伍。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拓展阵地,强化舆论引导、环保科普、绿色创建和公众教育,讲好生态环境保护的“青海故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合力,聚集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