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 王建军讲话 刘宁作动员部署 多杰热旦出席
5月16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中央反馈问题,聚焦我省整改方案,抓好整改工作落实。省委书记、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建军讲话。省长、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宁作动员部署,省政协主席多杰热旦出席。
王建军指出,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督察情况,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青海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要深化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领会,以问题整改为契机,用真学真信真懂真用的自觉来武装头脑、教育人民、指导工作,让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面旗帜在青海大地高高飘扬。要深刻认识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的重大意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识生态环保督察,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对待生态环保督察,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各项整改任务,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交出青海省委省政府讲政治的合格答卷。要深究各类问题产生的根源,把好的发展初衷和好的发展愿望同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结合起来,从思想根源改起,从思维方式改起,从政绩观改起,真正从内心深处焕发出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热爱,做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要深谙问题整改的内在要求,牢记“三个最大”的基本省情,按照“四个不放过”原则,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和时限“四张清单”,逐一对照查问题,从严从实抓整改,决不能有情绪、有怨言、有懈怠,以坚强的党性把问题整改到位。要深思可能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的影响,既要整治于当下,更要深思于未来,加快建立绿色生活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让发展越来越好,让生活越来越好。要深谋可持续发展的长久之计,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要深入研究整改成果的巩固转化运用,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机制,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以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果,把整改成果转化为保护的技能、发展的动能、治理的效能、造福人民的功能,更好引领“一优两高”、“五个示范省”建设、“四种经济形态”行稳致远。
王建军强调,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扛起整改第一责任,精心组织、精细安排、精准施策,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统筹起来,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本位主义,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刘宁在讲话中指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是党中央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是对我省的又一次“政治体检”和“环保督政”。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三个最大”重大要求的现实需要,是关乎增进普惠民生福祉的重要内容,是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色的关键之举。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督察整改工作的政治性和严肃性,理性看待问题的顽固性和整改的艰巨性,切实增强督察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纪律性,从思想深处、具体问题改起,拿出切实管用的针对性举措,既打攻坚战、又打持久战,全力守护好青海蓝、江河清、山川美。要健全整改机制,细化整改方案,严格对账销号,狠抓整改落实。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规范资源开发利用,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强化整改保障。要进一步增强整改自觉,压实整改责任,严肃作风纪律,发扬钉钉子精神,采取超常规举措,不折不扣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决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努力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再上新水平。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杰翔主持会议。省委常委、秘书长、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于丛乐通报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报告,副省长、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涛对我省整改方案制定情况作了说明。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省政府副省长,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县(市、区、行委)设分会场。 (薛军 李欣 莫昌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