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三江源生态移民地区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意见

06.08.2014  13:37

青 海 省 卫 生 厅

关于加强三江源生态移民地区

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意见

 

果洛州、玉树州卫生局:

为加强三江源生态移民地区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移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就加强三江源生态移民地区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增强三江源生态移民地区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传染病防治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三江源地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三江源生态移民地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本着对移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职责,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加大传染病防控工作力度

(一)完善区域卫生规划,加强基础卫生设施建设。各地要把三江源生态移民地区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主要议事日程,按照区域卫生规划机构设置标准,抓紧制定移民地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在各生态移民新村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做到卫生基础设施与城镇建设同时规划,同步建设,努力提高移民地区整体卫生水平。围绕提高三江源地区生态移民健康水平,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体系,为移民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二)加强监测,做好传染病报告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加强对三江源地区生态移民传染病的监测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对传染病发病情况进行及时报告。要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的指导。各级医疗机构要做好三江源地区生态移民就医情况登记,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要及时通过网络进行直报,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要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采取有效预防控制措施,防止传染病疫情扩散和蔓延。

(三)强化免疫规划工作。各地要深入贯彻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认真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和任务,把免疫规划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逐级预算安排免疫规划预防接种专项经费用于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乡村医生和其他基层预防保健人员的劳务补助,确保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按照《青海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各种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努力降低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生。

(四)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各地要将健康教育作为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的措施,积极组织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各种卫生防病知识,促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自我防病意识。

(五)抓好生态移民地区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本着“专病专防”和“重点地区重点防控”的措施,认真做好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落实“四免一关怀”和结核病病人诊断、治疗免费政策,维护生态移民地区群众的健康权益。

三、加强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设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多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参与的生态移民地区传染病防控机制。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具体安排下,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不断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长效工作机制,努力降低传染病的发病率,保障移民地区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