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实施平稳有序 符合政策人群生育意愿低于预测
今年3月26日是青海省启动实施单独二孩生育政策一周年,一年间全省共接受单独二孩生育申请430例,审核批准426例,生育96人。从实施情况看,整体运行平稳、有序,符合政策人群生育意愿低于预测。
一年来,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过广泛宣传“单独二孩”政策,开设绿色通道,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实行月报动态监测,保证了此项政策平稳有序实施,申报材料齐全的即来即办,群众满意度高,全年未发生一例投诉纠纷。具体分析如下:
从地区分布分析 ,审核批准的426例中,西宁市 289例、海东市38例、海西州68例、海南州10例、海北州17例、黄南州2例、果洛州2例,玉树州没有申请者。由此可见,符合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的人群主要集中在西宁市、海东市和海西州,这与我省前期分析预测相一致。
从年龄结构分析, 申请再生育的男女年龄主要集中在30-39岁间,其中,女方年龄 30-34岁的占54.23%;35-39岁的占23.35%。男方年龄30-34岁的占41.31%;35-39岁的占40.38%。由此分析,这部分人群虽然生育年龄偏高,但生育意愿较强。
从婚姻状况分析, 单独夫妇中夫妻双方均为初婚的418例,占98.12%;女方初婚、男方再婚的1例,占0.24%;女方再婚、男方初婚的2 例,占0.47%;男女双方均为再婚的5例,占1.17%。申请者中夫妇双方以初婚者居多。
从第一个孩子性别情况分析, 申请再生育的单独夫妇的第一个孩子为男孩的180例,占42.25%;第一个孩子为女孩的246例,占57.75%。可见,传统生育观念仍然较深。
总体来看,因我省多年来实施“一、二、三”的生育政策,提前释放了大部分生育能量,加之群众生育观念的成熟和更趋理性,单独二孩政策实施一年来,没有出现 “扎堆”生育现象,也大大低于原预测数,符合将年度出生人口增长幅度控制在5%以内的要求。实施单独二孩政策还需3年左右的观察评估期,省卫生计生委将继续坚持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强人口形势分析,跟踪评估单独二孩政策实施效果,为促进人口持续适度稳定发展提供及时、准确的人口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