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维保责任 确保电梯安全——市质监局召开电梯维保工作会议,安排电梯安全自查工作

11.08.2015  09:53

落实维保责任     确保电梯安全

——市质监局召开电梯维保工作会议,安排电梯安全自查工作

7月26日,湖北荆州发生了一起电梯安全事故,市质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迅速行动,第一时间通过西宁市电梯QQ群、维保单位手机短信平台通报了情况,部署了电梯安全自查工作。同时,下发文件,要求市属各级质监部门立即开展辖区内电梯安全大检查,重点是发生安全事故的同品牌电梯以及涉及公共安全和多次被投诉举报的电梯。

为有效防范电梯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质监局按照郝鹏省长、匡湧副省长的重要批示和张晓容市长的工作要求,从落实电梯维保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电梯维保工作质量出发,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和市安委会有关电梯安全和大检查的通知要求,迅速组织干部职工我市电梯安全开展大检查工作,形成了电梯安全齐抓共管的局面。 7月31日,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市质监局又召开了全市电梯维保单位工作会议,动员部署下一阶段我市的电梯安全检查工作,市质监局主要领导、科室负责人和全市45家电梯维保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电梯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电梯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通报了近期国内发生的几起电梯安全事故,对目前西宁地区电梯安全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对下一阶段我市的电梯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各维保单位要立即对所维保的电梯进行逐台检查,要加强对重点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场所的直梯、扶梯及人行道的检查,特别是设备的检修盖板、楼层板、防护挡板以及梳齿板等关键部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同时要做好电梯安全防护和疏散引导工作,确保电梯的安全可靠。

市质监局强调,各维保单位要深刻吸取当前电梯安全事故的教训,提高安全思想意识、提高业务素质和责任心,要以负责任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开展电梯安装、维修保养工作,自查工作中不留死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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