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警察骗财又骗色

09.10.2015  09:45

   一男子自称是海东市乐都区公安交警大队的一名交警,并且借着这一身份不仅骗钱而且骗色。

  冒充交警骗卖瓜人血汗钱

  据了解,今年7月7日,男子余某在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东大桥停车场附近遇到卖瓜人程某,程某误认余某是在东大桥展销会场执勤民警,与其搭讪,余某自称是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可以帮其卖瓜,并“借”去程某现金800元。随后,余某以将瓜卖给公安局为名,将程某骗到刘家峡一带,并以替程某保管现金为由,将程某身上的6000余元现金骗到手中。在连续几天的交往中,程某发现其不是真的警察,遂到公安局报案,程某被骗总价值达7000余元。

  以处对象为名骗财骗色

  今年7月底,余某驾着从刘家峡一租赁公司租赁的本田车返回乐都途中,在民和胡拉海路口处,遇到女子权某,于是将其拉至县城,余某自称是乐都刑警大队民警,以为权某找工作为名,取得权某信任后,要求与其处对象。期间,余某骗取权某现金1200余元,黄金项链一条,并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后权某发现其身份有假后,多次索要项链均被其以各种理由推辞,权某被骗财物总价值达2500余元。

  今年7月下旬某日,余某在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桥南农业银行门口遇到取钱的俞某,遂主动搭讪,自称是乐都刑警大队民警,并向俞某出示自己手机中穿着制服的照片,取得俞某信任后,叫上俞某到曲坛、刘家峡等地游玩,一路上称自己的父亲是房地产开发商。而俞某是做锅炉生意的,为了讨好余某,对余某的身份根本没有任何怀疑,于是余某利用此机会,骗取俞某现金1200元,让俞某为其买衣服消费1700余元,并骗取俞某黄金戒指一枚,总价值达4500余元,同时在和俞某交往期间,余某两次与其发生性关系。

  以处理违章为名骗财骗色

  今年8月8日,余某在某社交软件上发现了女子李某在一个月前的留言,遂与李某取得联系,这回,余某自称是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并将自己着警服的照片发给李某,取得李某信任后,以给李某处理违章为由约其见面。8月8日18时许,两人见面后,余某产生和李某发生性关系的念头,随后以去平安拉酒为由,骗李某同去平安,拖延时间,当日21时许两人返回乐都,余某将车开至一中分校北侧的公路上,不顾李某的反对,强行与其在车内发生了性关系,随后以急需用钱为由从李某处“借走”现金600元。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余某使用假冒警察身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受害人财物的行为涉嫌招摇撞骗罪,在实施招摇撞骗过程中又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和受害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涉嫌强奸罪,他将面临的是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