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自觉地肩负起生态保护优先的历史责任 一论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
日前,省委省政府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进一步认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和目标、进一步把握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以及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机制四个方面进行部署,标志着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实施意见》落到实处。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和积极成效。作为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我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具有无可替代的战略地位,责任重大。基于此,我省先后制定了《青海省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行动方案》《青海省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青海省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批准实施了《青海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把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作为青海面向未来的战略抉择,作出了以生态文明理念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部署,与时俱进地形成了青海生态文明建设比较完整的思想和政策框架体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和积极成效。
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省的生态环境依然非常脆弱,统筹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任务十分艰巨。生态文明建设注定是一场持久战、攻坚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必须进一步领会中央《意见》的精神实质,把贯彻中央《意见》的过程作为认识再深化、工作再谋实、行动再加快的过程,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现代化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加快构建走向生态文明时代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坚持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作为基本方针,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基本途径,率先探索创新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营造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抓紧抓好。
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潜力在生态、最大的责任也在生态。全省上下都应积极行动起来,自觉肩负起保护生态这一重大历史责任,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以中央《意见》为纲领,以《实施意见》为指导,以《青海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为载体,以“三个方案”为支撑,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创建出生态美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