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筑牢百姓的安全网——访省民政厅厅长 罗松达哇
青海新闻网讯 社保是民生之盾,我省坚持完善制度、提标扩面,建立了以社会保险为主体,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住房保障和社会慈善事业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在筑牢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上实现重大突破。四年来,全省民政系统为百姓做了哪些实事,民政事业有了哪些新的突破?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省民政厅厅长罗松达哇。
●记者:近年来,全省民政事业投入有多少,主要做了哪些民政工作?
罗松达哇:“十二五”以来,全省累计投入民政事业经费169.88亿元,集中办成了一批得民心、顺民意的大事实事,推动解决了一批社会关注、群众急需的民生问题,开创了民政重点工作明显突破、整体工作转型升级的崭新局面。
健全完善了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制度;防灾减灾体系日趋完善,高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四年先后投入救灾资金9.7亿元,累计救助受灾群众464万人次,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强化救灾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资金2.7亿元,新建修缮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75座,完成州县两级救灾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救灾应急指挥、灾害救援、灾后重建全程信息化管理,全面建成三级救灾应急指挥系统和四级救灾储备网络。同时,在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下了工夫。
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和军政军民团结,不断创新双拥工作机制,完善拥军优抚保障政策,省财政四年安排9亿多元用于支持国防设施和部队建设;各级财政累计投入优抚事业经费6.9亿元,有效保障了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同时率先出台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举措,全面落实退役士兵扶持就业和教育培训。
罗松达哇:我们不断加强困难群体保障力度,年均投入社会救助资金20多亿元,年均保障救助对象110万人次,城乡低保由2011年的城市每月230元、农村每月115元,提高到2014年的城市每月350元、农村每月180元,持续加强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2014年,我省出台《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健全完善了城乡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围绕加强社会救助和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及时建立城乡低保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备案制度,组织开展城乡低保一体化和社会救助“救急难”试点工作,统一取消农村低保控制指标,深入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信息平台建设,先后落实人员编制170人,全面建成省州县三级核对机构,扎实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全力打造“阳光低保”,全年累计调整清退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6.8万人,审核新增低保对象2.8万人,城乡低保数量由过去的61.7万人减少到56.7万人,覆盖面由10.7%降低至9.8%,进一步精准了民政救助对象,巩固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调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和临时物价补贴发放办法,持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350元和每人每年2160元。持续加强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等工作,全年累计支出各类救助资金20.75亿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罗松达哇:我省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政策,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时建立青海省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青海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实施办法》等配套措施,细化明确购买养老服务支付标准,组织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和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工作,不断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
多方筹措资金10多亿元,新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1299处,建成养老床位15896张,每千名老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25张。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福利保障政策,大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社会福利事业向适度普惠迈进;认真落实优抚保障政策,持续提高优抚保障水平,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为重点的民政救助保障体系日趋完善,民政经常性救助保障对象达到96.4万人,全省年均支出民政救助保障资金30多亿元,有效保障了“三个群体”的基本生活。
仅2014年,全年发放高龄补贴资金1.88亿元,惠及老年群体29.66万人。投入资金270万元,累计为1746名贫困残障人员免费配置康复器具1800余件,积极筹资1000万元资助新建社区“残疾人之家”22所。同时,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协调签订“邮善促民生”合作协议,加快推进慈善超市建设,年内新建慈善超市14家,省慈善总会全年募集社会捐赠款物5304.18万元,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扶贫济困、扶老助孤、助学助医等公益活动。
●记者:2015年,民政工作有哪些惠民实事?
罗松达哇: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我省民政工作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发展社会养老服务、规范城乡社会救助、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三项重点,进一步深化民政改革,加快创制立法,规范公共服务,提高设施效能,重点做好八项业务工作。
重点加强社会救助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实施细则。全面落实临时救助政策,指导各地制定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的有效衔接,适时调整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抓好社会救助机制建设,指导各地各级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全面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督促乡镇一级全部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全面开通12349社会救助热线。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的衔接,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全面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稳妥推进“救急难”工作和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一体化。
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出台经济困难高龄和失能老年人补贴、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等制度,加快完善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做好高龄补贴发放工作。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专业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养老机构管理。在西宁、海东等地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在海南藏族自治州开展农牧区特困老人托养服务试点和医养结合示范建设等改革创新举措,加快转变养老服务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
今年计划新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430处,预计新增各类社会养老床位4100张,其中民办养老床位500张,力争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0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