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5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西宁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光荣、高华、尼玛卓玛、吴海昆、刘同德,秘书长贾应忠及常委会委员共51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张光荣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杜捷作关于提请本次会议人事事项情况的说明;关于《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海省实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废止<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十一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说明;关于《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说明;关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的说明;关于《化隆回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化隆回族自治县森林管护条例>的决定》的说明;副省长田锦尘作关于2017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省财政厅关于发行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的报告。
拟任人选作任前发言。
会议印发了关于《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废止<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十一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审查报告;关于《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玉树藏族自治州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玉树藏族自治州城镇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和<玉树藏族自治州农牧民负担管理条例>的决定》的说明;关于《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玉树藏族自治州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玉树藏族自治州城镇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和<玉树藏族自治州农牧民负担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审查报告;关于《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审查报告;关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的审查报告;关于《化隆回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化隆回族自治县森林管护条例>的决定》的审查报告;关于《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发行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的报告》的审查报告。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田锦尘,省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訚柏,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纪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及办公厅有关部门负责人,有关州、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省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