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扎实推进年度重点改革任务
蹄疾步稳抓改革 问题导向稳增长
省国资委扎实推进年度重点改革任务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省国资委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和骆惠宁书记在省深改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四个搞清楚”要求,克服“跟着走”的思想,树立“带头闯”的精神,把深化改革与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紧密结合,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明确重点,细化分解年度改革任务。年初下发《关于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的分工方案》,提出9方面17项重点改革任务,做到责任领导、牵头处室和人员、进度四落实,突出了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等重点改革任务。
二是把握主动,认真落实“1+N”方案。克服改革事项无顶层方案支撑、无可复制经验的困难,紧盯国家“1+N”方案主动作为,围绕国企试点方案、混合所有制改革、薪酬分配改革、产权交易流转等重点任务,省内开展广泛调研、省外上门学习借鉴,加快推进改革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后,迅速组织传达学习,逐条对照梳理,列出对比表,明确了下一步需衔接和完善的有关内容。
三是严明纪律,全面加强国企党的领导。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和出资企业党建薄弱环节,在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若干意见》下发前,先行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省属出资企业管理的若干规定》,明确了把党管企业落实到实处、以问题导向强化整改、严守纪律以规履责等五方面的严要求,增强了改革的纪律保障。
四是问题导向,在改革中强监管稳增长。突出国资监管和服务创新,落实省政府互助资金池、天然气价格、产业对接、融资服务、减负增效等惠企政策,支持企业稳经营、增效益、防风险。10月下旬成立四个工作组,深入出资企业开展经营业绩目标攻坚帮扶,并加大依法治企和制度化建设,规范了企业重大事项审批、核准、审核上报、备案等,进一步规范监管程序和监管方式。
截至目前,重点改革任务中已经或即将出台的有:印发了三家国有企业改革试点方案;制定出台了《青海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和《青海省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配合制定并报请省政府印发了《青海省深化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青政〔2015〕64号);拟定了《关于推进青海省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试行)》。已形成初步意见的有:《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属出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属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国有资产交易流转监管办法和实施细则》。正在抓紧推进的有:《省属出资企业董事会、董事评价办法》、《省属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青海省省属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非国有资本参与省属企业投资项目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