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我省将全面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27.04.2016  06:38

  青海新闻网讯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以城市、县城和80个重点城镇为主抓手,多渠道筹措资金,提升各类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据了解,今年,我省将继续推进设市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城镇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城镇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西宁市尽快启动南川、北川、西川三个片区地下综合管廊示范工程建设,争取年内完成40公里以上的建设任务。海东市统筹推进核心区和老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年内新建完成16公里以上的建设任务。

  同时,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把海绵城市理念融入到城镇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城市新区、各类园区和旧城改造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组织编制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和设计图集,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绿色城镇发展。此外,我省还将推进清洁城镇环境卫生行动。各地将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政府要求,大力推进城镇环境卫生清洁、城镇道路扬尘控制和建筑垃圾处置、污水处理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提升城镇环境容貌和人居生态环境水平。

  预计到2020年,全省城市和县城人均道路面积分别达到16.2平方米和16.5平方米,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75%,公共供水普及率分别达到93%和90%,燃气普及率分别达到95%和50%,建成区绿地率分别达到38%和12%,地下管网覆盖率和建设水平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