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履行工会职责 充分发挥工会作用 省总工会就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作出部署

07.11.2015  02: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作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有关意见和通知精神,青海省总工会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就全省各级工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一是全面推行《欠薪报告制度》。 按照省总《欠薪报告制度》规定的欠薪报告范围、欠薪报告程序、欠薪报告处理、欠薪报告工作要求等,及时报告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以“下接办”活动为载体,组织广大工会干部深入企业特别是容易发生工资拖欠的建筑施工、公路建设、水利建设、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以及其他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劳务派遣企业,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欠薪逃匿行为时,第一时间向上级工会和有关部门报告;元旦、春节期间和重要节点,各级工会层层实行“农民工欠薪零报告”制度。

二是切实强化工会法律监督。 积极主动配合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集中、定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企业欠薪和逃匿行为,监督企业制定并落实欠薪偿还计划;认真实施《青海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青海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制度,推动《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企业工会发现企业延期支付工资时,及时与企业依法开展集体协商,监督企业通过职代会、厂务公开等形式,就欠薪原因、涉及人数、欠薪金额、支付计划等向职工群众报告,征求职工意见建议并达成一致意见;推动政府建立健全并深入实施企业守法诚信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推动企业实行农民工工资发放实名制和银行卡发放制度并进一步建立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职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多措并举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顽疾”。

三是扎实推进职工法律服务。 深入开展送法下基层、进企业活动,认真做好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咨询解答工作,帮助农民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督促企业并指导帮助农民工依法规范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劳动报酬、工资支付方式等条款;监督企业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健全农民工名册登记、工作考勤、工资发放等原始台账;健全工会法律服务体系,完善职工法律援助制度,将农民工工资清欠纳入重点援助范围,主动、依法、及时为农民工提供包括法律咨询、代书、代理或代其聘请律师等在内的免费法律援助和服务,支持农民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等法律手段解决欠薪问题,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对重大典型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进行新闻曝光和公开谴责,积极配合公安、司法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以暴力手段对待农民工讨薪等行为,坚决维护法律权威。

四是始终坚持维权维稳统一。 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加强协调疏导,努力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制定工作预案,在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第一时间深入基层,了解农民工的合理诉求,认真做好安抚疏导工作,并及时向同级党政和上级工会报告,促进问题妥善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把因拖欠工资而出现生活困难的农民工纳入困难职工帮扶范围,及时给予必要的帮扶救助;加强与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协调联系,认真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积极帮助农民工解决购票难、乘车难等问题,切实为农民工提供快速、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省总法律与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