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残联纪检组督查五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19.11.2016  01:32

  近日,省纪委驻省残联纪检组对省残联办公室、康复中心、就业中心三个党支部学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规党纪、“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制落实、作风纪律建设及相关配套措施制定执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抵制“四风”情况5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曹晓陪同督导。

  检查组通过提问、座谈讨论、征求意见建议、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向各党支部书记反馈了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及问题,并提出了整改要求。纪检组组长张国顺提出了6条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抓党风廉政建设促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年初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二、坚持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制度,要经常学习《党章》、党内法规条例及习总书记重要讲话,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对全体党员干部常提醒、打招呼,廉政教育不能放松。

  三、纪律作风建设常抓不懈,“八项规定”精神及纠正“四风”问题经常强调,日常教育有利于保护干部,消除侥幸心理,越往后执纪监督问责的力度和要求越来越严。

  四、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五、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制度要便于操作执行,根据形势发展随时更新完善内部规章制度,特别要落实好婚丧嫁娶、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规章制度。

  六、开好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会前谈心谈话,发挥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相互提醒、相互帮助,把纪律严起来。

  省残联组成检查组对康复部、组联部、宣文部、维权部、教就部、机关党委等6个党支部就5个方面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白谊青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同志随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