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在依法行政考核中名列前茅
5月16日,省法制办通报2017年度市州政府和省直部门依法行政考核情况,省民宗委在全省40个省直部门中成绩名列前茅,受到通报表扬。近年来,省民宗委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逐步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制度建设稳步提高,依法全面履职能力得到增强,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改进,全委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风尚正在形成,有力促进了民族宗教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成立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问题,形成了工作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任务有落实的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机制。二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评查”和“谁主管、谁普法、谁负责”的“双普法”责任制,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深入实施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把民宗干部、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作为重点对象,推动“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不断深化。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将重心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三是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凡属重大专项规划、资金安排、政策制定等行政决策事项,均提交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注重用好“外援”,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好法律顾问“助推器”作用。四是加强权力监督,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建立对行政执法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同时,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建立民宗工作干部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五是加强宣传教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注重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民宗干部执法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微电影微视频等新媒介新载体,及时宣传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工作的好案例、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各级民宗部门相互交流学习,发挥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引导和推动全省民宗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