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在14所省级公立医院全面开展综合改革
记者从青海省医改办获悉,为全面深化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明确改革目标任务,建立完善管理运行新机制,我省制定《青海省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此方案,今年我省在14所省级公立医院全面开展综合改革,实现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通过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合理的经费补偿机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综合推进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等工作,发挥公立医院主体作用,建设人民满意医院,推进健康青海建设。
我省在14所省级公立医院全面开展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如下:
——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省级公立医院自今年5月1日起全面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建立公立医院医药分开运行新机制。
——健全完善经费补偿机制。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提高诊疗、手术、护理等技术含量高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降低检验、检查等项目价格标准,提高标准纳入医保范畴予以补偿。
——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由医院根据服务业务量及医务人员实际需求,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医院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有关规定由医院采取灵活方式考核聘用。探索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建立健全科学量化的绩效考核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形成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收入分配机制。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业务收入挂钩。
——加强精细化管理。
——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强化省级公立医院区域医疗、科研、人才培养综合示范带动功能,鼓励支持省级公立医院开展疑难重症诊疗和高精尖专特医疗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通过相关国家级医院的帮扶,提升我省省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优化分级诊疗制度,加快推进三级医院专家资源有效下沉,逐步减少三级医院普通门诊量,加强专科专病专家门诊,强化急诊急救服务,全面推行预约诊疗服务。
——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其中加大“互联网+医疗服务”的投入和应用,发挥互联网技术优势,开展诊间结算、手机等移动设备支付、提供自助打印、网络查询检查检验结果等便民利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