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次组团式外出引进人才 多项优惠政策吸睛

03.03.2019  15:31

  3月1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2019年青海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赴省外高校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将集中招聘重点在武汉、成都、西安、兰州四个省会城市急需紧缺的高素质高层次人才。这将是我省首次组团式外出引进人才。

  此次招聘范围面向全国,采取集中和分批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招聘。集中招聘重点在武汉、成都、西安、兰州四个省会城市,部分招聘单位根据需要到相关专业院校分批组织招聘。

  记者从公告中看到,我省拿出多项优惠政策吸引人才。应聘人员除享受各招聘单位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外,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若为青海“一优两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人才,可直接认定为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拔尖人才,给予20万元一次性特殊经费支持,并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在青工作满1年,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两年的,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参加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在我省未享受政府提供住房且用人单位暂时不能解决住房的,可申请入住由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提供的住房。愿意在青购买住房的,各市州、省直用人单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

  ●享受“家庭式”人才引进政策,其配偶专业、能力、素质等符合引进单位需要,且引进单位有空缺编制的,可简化程序直接考核聘用。

  ●用人单位优先在空编内落实编制,确无空编的,可持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人才证书向省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申请事业编制,实行“专人专编”。

  ●用人单位可参照引进人才来青前的收入水平和在青工作绩效情况,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同意后,协商确定其合理薪酬;也可以课题、项目为核算单位,实行项目工资。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引进人才可实施期权、股权等中长期激励方式。

  ●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不低于70%。

  ●优先推荐参加学习进修、实践考察,优先支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表现优秀的优先推荐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

  ●各用人单位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由省人才办建立长期联系服务机制,采取座谈会、走访慰问等形式,密切与引进人才的联系,了解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莫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