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法院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
会上,原原本本传达学习了骆惠宁书记关于《<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在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董开军院长代表省高级法院党组,就当前和今后青海法院学习贯彻省委全体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为青海“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省委提出的“131”总体要求和6条新的具体目标,涵盖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各个方面,从历史的纵深描绘了青海“十三五”各项事业所要达到的新高度。全省各级法院要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谋划好、安排好法院工作,切实依法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出青海法院的应有贡献。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中大显身手。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充分体现了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人民法院是一支专门化的法治力量,是服务保障“十三五”规划的有生力量,发挥着不可或缺重要作用。全省各级法院要严格执行省高级法院制定的《关于保证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意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中勇担当、挑重担,依法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
三是强化“五大”发展理念,实现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新发展。省委在《建议》中承接了中央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符合青海省情实际,顺应各族群众期盼,对青海法院的工作,也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人民法院事业发展也要坚持“五大”发展理念,谋创新,强协调,讲共享,力促绿色发展。要以“十三五”规划为引领,推动法院“三基”建设、机关效能建设、“两庭”建设、信息化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四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当前,全省各级法院正在紧锣密鼓进行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司法领域其他改革也在抓紧稳步推进。实行司法改革的目的,就是要破除影响司法公正、降低司法公信力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全省法院要坚持不懈、攻坚克难,遵循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精神,坚决完成好司法改革任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牢记党纪国法,法官和工作人员任何时候都要遵纪守法。要在法院工作中全面加强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和省委部署,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纪律执行到位。围绕着力解决司法领域的突出问题,在杜绝“三案”、“三同”上下真功夫、用足气力,法官和工作人员要在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上做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