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5万吨新增地方储备规模已落实

10.04.2015  12:33
青海
青海 我省粮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进一步增加地方粮食储备规模的通知》精神,在省发改、财政、粮食、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储粮地区和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截止3月31日全面完成了5万吨的补库任务,我省33%新增地方储备规模已全面落实。
青海 为确保补库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 各部门现场调研共同选点,一一核对,筛选最优库点储存地方储备粮,为科学、安全储存地方储备粮铸好第一道防线。 二是 经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省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海省分行共同协商,联合下发《关于补充省级储备粮的通知》,明确数量、质量、库点、品种、资金、费用、结算等有关政策和要求,落实责任和任务,确保任务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三是 储粮企业积极组织粮源,克服时间短、任务重的困难,加班加点,确保储备粮按期安全入库 。四是 质检部门严把品质关,为安全储粮提供保障。省粮油检测防治所在补库过程中全面负责补库粮食的质量检验和监督,现场逐车皮抽样检验,出具质检报告,确保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坚决不入库,保证补库粮食质量,为后期储存安全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