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 向北京反馈督察情况 存在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考核流于形式、追责不力等问题; 北京已拘留28人,约谈624人,问责45人
中国环境报通讯员夏莉4月12日北京报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6年11月29日~12月29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北京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17年4月12日向北京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
反馈会由北京市市长蔡奇主持,督察组组长马馼通报督察意见,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作表态发言,督察组副组长、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督察组有关人员,北京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
2013年以来,北京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到更加重要位置,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为牵引,强化决策部署,狠抓环境法治,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并作重要讲话,明确首都战略定位,为北京城市发展指明方向。市委、市政府以此为基本遵循,出台一系列重要文件,着力调整疏解非首都功能,积极推进京津冀一体化,推动形成生态环境区域协调工作机制。
2013年以来,累计投入683亿元财政资金用于环境治理,全市燃煤总量从2013年2300万吨削减到2016年950万吨,城市核心区基本实现“无煤化”。在全国率先淘汰全部黄标车,累计淘汰老旧车191万辆。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大中型污水处理厂26座,新建或改造污水管线1384公里,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672万吨;新建4座生活垃圾焚烧厂,新改扩建3座生活垃圾生化处理厂,采用焚烧、生化等资源化方式处理垃圾比例占到60%;2016年再生水用量9.5亿吨,占供水总量25%。
制定发布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出台60余项地方环保标准。率先执行机动车第五阶段排放标准和油品第六阶段标准,发布国Ⅰ、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限行政策。在全国最早完成PM2.5源解析研究,为精准治理大气污染提供决策依据。建立较为完善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以APEC会议及“九·三”大阅兵等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为契机,与周边区域协同作战,实现“APEC蓝”和“阅兵蓝”。
2016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18.4%,SO2浓度下降62.3%,重污染天数减少32.8%。局部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密云水库蓄水量突破16亿立方米,水体质量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以上。生态治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2%。
北京市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严查严处群众举报案件,并向社会公开。截至2017年2月底,督察组交办的2346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全部办结,共责令整改1220家,立案处罚188家,拘留28人,约谈624人,问责45人。
督察指出,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压力传导不够与工作统筹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城市环境管理比较粗放。
主要问题
1工作落实和考核问责不够到位
北京市环境保护工作存在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考核流于形式,追责不力等问题。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在思想认识上习惯把环境问题归咎于客观原因,谈及大气污染就强调区域外来输入,谈到水污染就强调水资源不足,对主观原因和自身工作问题认识不足。一些部门履职不到位,市国土资源局违反相关规定,为北京哲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延期;市发展改革部门协调落实不力,致使全市本地发电量不降反增,外调电比例从2013年的63.8%下降至2015年的56.5%,给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带来被动。
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水污染治理方案等均提出明确的任务目标和考核标准,但执行过程考核不严,问责不力。华能北京热电厂新增燃气发电机组(三期)项目未按时完成,但考核结果为完成;2014年怀柔等7个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但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开,也未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
部门之间协同不够,建筑垃圾及渣土车管理由6个部门分段负责,轮流牵头,多头管理;煤质监管分工交叉,市级质监、工商部门互相推诿,2016年均未开展相应工作。
2大气环境治理存在薄弱环节
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控不力,本地有重型柴油车27万余辆,其中车龄10年以上的有约1.1万辆,车辆冒黑烟现象时有发生。对外埠货运车辆尾气执法检测手段不足,处罚力度偏弱,多按低限处罚,且劝返效果不佳,罚款变相成为“过路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突出,但缺乏相应治理政策措施,目前仅约1/3在用机械能达到第三阶段排放标准。通过抽查发现,有的机动车检测场管理不到位,顺义区京顺机动车检测场不按标准规范进行检测操作,检测数据异常,存在重型车花钱过关现象。
部分区域和企业大气环境治理形势严峻。大兴区2016年已成为全市大气污染最严重区域,督察进驻时仍有工业大院近70个,低端企业近万家,环境脏乱差问题突出。顺义区连续两年没有完成PM2.5浓度削减目标,降尘量位于北京市前列,一些已完成清洁能源改造的村庄存在复烧散煤现象。燕山石化2014年实施的VOCs治理减排项目中,截至督察时有3项没有正常运行,下属环境监测单位管理不规范。
群众身边大气污染问题亟待解决,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多发,局部区域露天烧烤、油烟直排问题仍然突出。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料场扬尘等管控不够有力,建筑施工违规行为比较多见;全市纳入监控管理系统的渣土车9000余辆,但由于管理不到位,有4800多辆实际脱离监控,导致非法倾倒问题时有发生。
3城市环境管理仍然比较粗放
北京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运行管理比较粗放。2015年全市206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有106个不符合水功能区要求,劣Ⅴ类断面占比39%;与2013年相比,全市有29个河流监测断面污染物浓度不降反升;9条有水的出境河流中,8条为劣Ⅴ类。黑臭水体治理进展迟缓,2016年应完成19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但截至2016年12月仅完成1条。污水直排或超标排放问题突出,朝阳区小红门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问题一直未有效解决;昌平区北京科技商务区再生水厂建设迟迟没有进展,导致每天约5万吨污水直排南沙河;百善再生水厂因管网配套严重不足,2013年6月建成后长期闲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仍存在违法违规项目,密云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仍有放马峪铁矿等3家公司继续生产,未按要求在2008年底前关闭。
生活垃圾和污泥处置问题突出。全市在用21家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中有11家超负荷运行;列入计划的14座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无一按期建成。北京排水集团下属污水处理厂每年产生约90万吨污泥,70%送往4个污泥临时堆场,恶臭扰民,隐患突出。垃圾渗滤液违规处置问题严重,9家垃圾转运站有3家未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部分垃圾填埋场违反国家规定,将渗滤液运至污水处理厂或粪便消纳站处理,甚至直接排入市政管网;高安屯餐厨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去向不明。全市17家粪便消纳站,具备生化处理能力的只有8家,多数难以达到纳管排放标准。餐厨垃圾收集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多数餐厨垃圾去向不明。
另外,北京市六环内城乡结合部聚集大量人口和低端产业,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活污水直排,生活垃圾乱倒等问题突出。部分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城乡结合部整治中主动作为不够,存在“以拆代管” “待拆不管”等问题,一些城乡结合部地区长期处于环境监管缺失状态。
督察要求
北京市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时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发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牵头作用,加强城市建设,特别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提升精细化水平。要持续推进大气、水污染防治,加强生态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加快建设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循环利用设施。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健全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和持久战。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督察强调,北京市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和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将按有关规定移交北京市委、市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