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国税三项措施助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03.05.2016  13:10

          为切实做好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示范单位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机关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国家税务局以三项措施贯彻落实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动员会精神。

        一、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进一步明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的深刻含义。州局党组要求全州国税系统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海西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和州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全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工作动员会精神上来,把创建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把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上。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党和国家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

      二、明确目标 贯彻落实。海西州国税局作为州直单位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工作示范点,是全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的一分子,就要团结一致、拧成一股绳,奋力做好创建工作。按照《海西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工作推进方案》和动员会责任清单,制订了《海西州国家税务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工作推进计划》和《海西州国家税务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示范点建设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计划。

      三、分步实施 扎实推进。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海西国税工作实际,分步骤、分层次做好示范点建设的每一项工作。首先要营造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浓厚宣传舆论氛围。按照上级要求,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的方式进行宣传,沿街制作14块围墙栅栏宣传栏,宣传内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五星级文明户创建”、精准扶贫、“三基”建设工作知识等;办公场所设置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牌,利用单位电子显示屏宣传;扩建党员活动室,扩大使用面积,集会议、活动、图书阅览为一体,补充民族团结进步相关图书等;充分利用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七进”活动,进学校、进联点扶贫单位、进企业、进厂矿、进机关、进寺院等开展宣传活动;加强信息报送量等。其次,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提升服务水平。针对“营改增”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改变、征收税种改变等实际,切实加强对“营改增”纳税人的政策宣传、辅导,通过咨询答复、电话提醒、温馨告知、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营改增”相关的政策规定,使广大纳税人思想上能理解、政策上有了解、工作上有支持,同时提高政策咨询水平。提升办税服务能力,积极开展办税服务厅压力评估前期准备。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系统的应用维护,及时掌握办税服务厅压力承载情况,为“营改增”压力评估做好数据准备。同时完善办税服务厅应急处理机制。要求在办理涉税业务中既灵活变通又不违章违规,急办快办,提高工作效率,尽可能缩短纳税人的等候时间,加强对办税引导员以及办税厅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咨询服务效率。

 

来源:《青海日报》2016-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