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地税系统以“双语办税”为突破口推进民族地区特色服务

27.08.2014  15:02
核心提示:   全省地税系统现有56个办税服务厅,其中有42个办税服务厅设在民族自治区域。为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充分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全省地税系统现有56个办税服务厅,其中有42个办税服务厅设在民族自治区域。为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充分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日前,青海地税以“双语办税”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民族地区特色纳税服务工作。

  全省地税系统在加强工作人员民族团结意识教育、强化层级监督检查、深入税户做好纳税人信息调查的基础上,采取了四项具体措施:一是固化双语办税窗口。在民族自治地区的办税服务厅至少设置1个民族双语办税窗口,如“藏汉双语窗口”、“蒙汉双语窗口”,由通晓本地区民族语言的工作人员提供特色服务,方便少数民族纳税人办税和咨询。二是完善双语办税资料。全省各州市地税局制作双语税法宣传和办税资料,向本辖区的少数民族纳税人提供政策宣讲和办税指引。三是规范地税部门双语标识。各民族自治地区办税服务厅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在办税服务厅外部标识上按“汉+自治区域文字”两种或多种文字进行标识。办税服务厅内的双语办税服务窗口使用双语进行标识。有的办税服务厅的功能区指示牌、窗口指示牌、意见箱等重要的办税标识上也使用双语标识。四是开展民族语言税法培训。在少数民族语言占主流的地区,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的桥梁作用,定期针对少数民族纳税人开展本民族语言的税法培训,普及纳税知识,方便少数民族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