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红十字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巩固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加强省红十字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使党组中心组学习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多样化,现结合实际,对我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修改完善。
一、学习组织与有关职责
1、中心组学习人员由会党组成员和机关各部室、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2、会党组书记担任中心学习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主持集中学习交流,组织协调中心组的学习活动。组长因公不能主持学习时,委托其他会党组成员主持学习活动。
3、机关党委负责中心组学习计划的制定、学习记录、学习考勤、学习材料的准备及会务工作。
二、学习内容与学习方法
4、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重要会议的有关文件、领导人重要讲话;红十字会工作有关的内容和需要在中心组学习的其他内容。
5、学习方法:坚持和完善“统一安排,自学为主,集中活动,注重实效”的学习方法。平时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以研讨、交流为主,主要以专题形式进行。每一专题学习均安排2至3名中心组成员作重点发言。具体安排随年度计划公布。还可采取阅读原文、专题讲座、看辅导录像、中心发言、专题研讨、参观等多种形式。
6、中心组成员每年完成1篇以上有一定理论深度、并结合实际的学习论文、学习心得或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工作的调研报告。党组成员每年向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作学习辅导至少一次。
三、计划制定与时间落实
7、制定学习计划。制定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确定学习重点和必读篇目,集中学习时间和集中学习内容确定后,提前通知每个中心组成员,同时报省直机关工委。
8、严格学习管理。建立党组中心组学习考勤制度,确保学习计划的落实和学习质量的提高。
9、组织集中研讨。围绕中心工作,认真设计学习专题,在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安排集中学习研讨。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1—2次,全年不少于12次。
10、根据学习内容,把学习人员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以党组中心组(扩大)会的形式进行学习,做到党组中心组学习与全体党员集体学习有机结合。
四、学习情况检查
11、中心组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包括制度坚持情况,学习计划完成情况,个人学习笔记记录情况,出勤情况等,每年12月底前提交个人撰写的论文、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对有价值的论文、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积极向《中国红十字报》、我会《昆仑博爱》等报刊杂志推荐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