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纷止争化干戈 案结事了皆欢喜

19.05.2018  00:01







        司法体制改革以来,院长开庭审案成为常态。5月15日下午三点,尖扎县人民法院院长孙瑞杰作为主审法官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当庭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案件顺利结案。

        2014年1月,原告桑某与被告多某经人介绍办理了婚姻登记,被告收取原告彩礼共计35000元,原告在订婚后才知被告已有身孕,但考虑到自己也身有残疾,只要被告嫁过来后能安分守己,就同意接纳被告怀有他人的孩子。同年3月19日,被告生下一名男婴,其男婴一直由原告的父母照看抚养,直到2016年3月3日被告带着孩子一起离家出走回了娘家,原告及原告的父亲多次去被告家叫回,但都遭被告拒绝。原告认为受了欺骗,而且操办婚礼支付彩礼都花了大量钱财,还把非自己亲生的孩子抚养到2岁,经济和精神上受到了重大的打击,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双方离婚,并依法赔偿被告孩子的抚养费18444元及其彩礼35000元。被告认为办理婚礼前原告及原告家人是自愿接纳孩子的,不应该承担抚养费,婚后原告经常在外酗酒,回家还打骂欺辱她,结婚期间外出打工的钱全部交给了婆婆。双方互相指责,各持己见。

        经过庭审,原、被告夫妻感情已破裂,对立情绪很严重,双方的责任得以明确。于是主审法官把调解重点放在赔偿孩子抚养费及返还彩礼方面,在双方当事人表示同意调解的前提下,通过细致耐心的做工作,双方当事人在互有让步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并握手言和,被告当庭主动履行协议,真正实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