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地税局纪检组组织召开驻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会
为切实掌握和了解驻在单位上半年“主体责任”落实情况,7月28日,驻省地税局纪检组组织省地税局、省审计厅机关纪委负责同志共8人召开2017年度上半年驻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会。会议由驻省地税局纪检组组长多吉南杰同志主持。
会议听取了省地税局、省审计厅上半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简要点评,指出了驻在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普遍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就下半年如何落实好“主体责任”作出了周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多吉南杰同志指出:“主体责任的落实重在抓好‘教育制度管理’,监督责任在于‘监督执纪问责’,两者共同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中心任务,无论是党组还是纪检部门,都要主动承担和履行好各自职责任务,既要划清责任边界,又要强化协调配合,只有“两个责任”共同发挥作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才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他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驻在单位党组要履行好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书记更要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也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尤其是对党组主体责任五个方面的内容要做到心中有数并逐项抓好落实:一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干部,防止出现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四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五是驻在部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他要求:“要紧紧围绕‘教育制度管理’的六字总抓手,在“主体责任”落实上重点抓好以下几点:一是强化教育,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深入推进纪律规矩意识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和警示教育,汲取深刻经验教训,树立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引领;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好事前提醒与廉政约谈,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二是细化责任,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清单化明晰主体责任的内容,把笼统的责任变成具体的清单,层层分解到岗到人,及时查漏补缺,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和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各项制度。三是加强管理,自觉接受监督。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四个意识”,全面谋划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狠抓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着力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做到“三重一大”等决策事项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省地税局、省审计厅负责同志分别代表各自单位党组做了表态性发言,表示将认真按照会议精神和多吉南杰组长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细化措施,创新方式方法,扎实落实好下半年主体责任各项具体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