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法院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精神

23.01.2019  15:31




        近日,格尔木市法院召开全院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精神,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陈居建主持,全院干警参加了学习。 

        陈院长为大家领学了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27日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新闻报道内容,要求全院干警认真领会条例精神,并贯彻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中。《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政法工作作出规定,把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

        院党组强调,一是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率带作用。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全院大会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精神实质,全面精准掌握内容。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二是全覆盖学习。利用干部培训、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形式,强化全院干警学习宣讲《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要严格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既要报忧,也要报喜,对法院出台的重要制度、作出的重要决策、办理的重大案件、取得的重要成绩及重要工作进展情况,都要及时向党委政法委报告,以便党委更好地了解和领导我们的工作。三是注重结合。做好学习贯彻,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把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实现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要把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学习,融会贯通,切实把条例精神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中,确保法院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