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中院及时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大家一致认为,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回应了人民呼声和社会关切,必将有力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必将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起到巨大推动作用。大家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以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新作为努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
院党组书记、院长乔健要求,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过程中担负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使命,肩负着《决定》提出的“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大任务。因此,首先全市法院要在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先行一步,要把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决定》的精神实质、科学内涵、目标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全会精神指导和推动法院审判工作和其它各项工作。要组织全市法院系统认真抓好学习贯彻,院党组成员,各部门领导要带头学习,各法院、各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名干警,使全会精神深入人心。其次要紧密结合西宁实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青海”、“法治西宁”提供良好司法保障。要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稳定,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强化执行工作,确保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维护法律权威。同时,要通过全部司法活动,教育引导公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第三要坚持严格执法,保证公正司法,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我们要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同时,必须大力提高法院队伍思想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院队伍。